在山原地区发现受伤或死亡的野生动物时
由于山原地区人类活动区域与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相互重叠,因此时常会看到受伤或死亡的野生动物。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除了自然衰老外,还包括路杀(因道路交通导致野生动物死亡)以及流浪犬、流浪猫的捕食等。
环境省山原自然保护官事务所及相关机构负责开展受伤和死亡野生动物的救护与回收工作。如发现此类动物,敬请按照以下方式予以协助。
注意事项
- 接触野生动物时,请佩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不要徒手触摸。
- 在救护或回收之后,请对双手和野生动物接触过的地方进行消毒,以防感染。
- 在进行救护或回收时,野生动物可能会挣扎,请不要贸然靠近或强行捕捉。
- 为便于调查死因,请不要把动物尸体冷冻起来。(请以常温或冷藏方式保存)
发现受伤或死亡的珍稀物种时
冲绳秧鸡、琉球长毛鼠等珍稀物种,由环境省山原自然保护官事务所负责救护及回收工作。请立即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请在电话中告知以下信息:
- 发现时间
- 发现地点:道路名称(如县道70号线)、公里标或经纬度等
- 拍摄照片(包括远距离拍摄动物的照片及近距离特写照片)
珍稀物种(部分)
冲绳秧鸡
琉球长毛鼠
野口啄木鸟
琉球歌鸲
冲绳裔鼠
琉球叶龟
请不要捡拾雏鸟!
在冲绳县,每年4月至5月为鸟类繁殖季,因此有时会看到落在地面的雏鸟。这些雏鸟大多刚离巢,正在练习飞行,且亲鸟就在附近。请不要救助或靠近它们,让它们安静地留在原地。
捡拾雏鸟会导致其与亲鸟分离,使其失去向亲鸟学习飞行和觅食技巧的机会,从而无法掌握在自然环境中生存所需的能力。您也许会因为担心雏鸟而想将它捡回去,但育雏工作应交由亲鸟完成,这一点十分重要。
※如发现冲绳秧鸡等珍稀物种,请联系环境省山原自然保护官事务所
※根据鸟兽保护管理法,未经许可禁止捕捉或饲养野生鸟类




